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王蒙发布时间:2023-02-22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公告》)已发布(附件1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《申报公告》及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》(附件2),请申报人认真阅读,确保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。

二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。请申报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(系统路径为: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→在线办事→办事大厅→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,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,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。

三、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,包括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》(附件2)、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3)、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附件4)、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》(附件5)等,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。

四、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。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,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,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,同时加大对青年项目支持力度。

五、我校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—3月31日。具体工作安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:

1.2月20日—3月5日,科研处联合相关学院邀请专家解读最新申报政策,并给予相关指导;

2.3月6日—3月17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一步打磨申报书。申请人于3月17日将《申报书》(含活页)电子版交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邮箱kyc@njxzc.edu.cn;

3.3月18日—3月24日,科研处再次组织专家一对一进行指导;

4.3月25日—3月29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,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。

7.3月30日—3月31日,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审核《申报书》(含活页),生成并打印《项目汇总表》,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省级管理单位。

请各申报人在截止日前完成项目提交工作,提交完成后请与科研处工作人员联系,以便审核。

联系人:王文婷,电话:86178136,地址:方山校区行政楼433。

    附件:1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.pdf

      2.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.doc

      3.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.doc

      4.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.doc

      5.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(2013-2022).xlsx

     

 

科研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)

2023年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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