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2023年4月6日,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》,近日,省社科规划办对2023年度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出部署。结合通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动员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申报公告(附件1),深刻领会相关精神,在前期已开展预研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类别。符合青年项目条件的尽量申报青年项目。
2.限额。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。
3.填表。填写2023年4月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发布的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(附件3、4),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数据表、课题论证等各类信息,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《代码表》(附件5)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。
三、时间进度安排
(1)4月9日—4月18日,科研处邀请专家解读最新申报政策,并给予相关指导;申请人于4月18日前将《申请书》(含活页)电子版交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邮箱kyc@njxzc.edu.cn;科研秘书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(附件6)。
(2)4月19日—4月21日,科研处再次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;此次指导的结果将作为筛选出校的重要参考。
(3)4月22日—4月27日,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,并于4月27日前将定稿的申报书(含活页)电子版交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科研处邮箱kyc@njxzc.edu.cn。
(4)4月28日—5月3日,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,并将相关意见反馈给申报人。
(5)5月4日—5月5日17时:申报人将修改完善后的定稿上传系统,完成线上申报。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5日17时,请务必按时上传。
(6)5月8日,申报人将审核通过的《申请书》(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“下载申请书”,“项目序号框”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)报送科研处(行政楼433办公室)。A3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,一式4份。活页无需报送纸质版。
联系人:王文婷,电话:86178136,办公室:行政楼433。
附件4: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《课题论证》活页.doc
科研处(学科建设办公室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)
2023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