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落实好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系列文件精神,做好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/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工作,经研究决定,按照“整体安排”和“分类实施”的原则,全面推进全校2024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依据
1.成果科研业绩点依据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》(南晓院〔2018〕30号)(附件1)和《<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>补充规定》(南晓院〔2022〕6号)(附件2)予以登记和审核。
2.突出业绩奖励依据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》(南晓院〔2018〕31号)(附件3)予以登记和审核;奖励最终发放金额,根据《南京晓庄学院关于教学、科研奖励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补充规定》(南晓院〔2022〕79号),经学校整体测算后,统筹发放。
二、工作安排
本次全校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按以下安排进行:
(一)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取得的科研成果。报送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2日;
(二)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。报送截止时间:2025年1月2日;
(三)2024年取得,截止2025年1月2日未登记的科研成果。报送截止时间:2025年4月2日。
三、工作规定
为确保科研成果填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,各学院、部门组织教师线上填报(系统可于科研处网站进入)、并提交汇总后的科研成果《登记表》(附件5)纸质版。
(一)各学院、部门教师线上填报。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《科研管理大数据平台—科研人员使用手册》(附件4)在系统中认领或补充填报参与考核的成果,并填写业绩点和奖金分配比例。成果提交后由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初审,科研秘书再提交科研处审核。
(二)各学院、部门提交科研成果汇总《登记表》纸质版。请老师按要求填写《2024年度科研成果业绩点及奖励登记表》(附件5),对照相应文件核算填写业绩点及奖励金额(实际发放金额以学校年终教科研经费投入总量统筹情况为准),科研秘书审核、确认《登记表》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后,将汇总的《登记表》(纸质版须分管科研领导签字、学院/部门盖章)按时报送科研处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@njxzc.edu.cn。
汇总表填报注意事项:
《登记表》填写须严格按照下列格式进行,便于科研处进行网络检索核查。
1.姓名:如果是外文论文,请在括号内按论文发表时的名字格式填写英文名;
2.成果名称:名称需填写准确,外文论文请复制检索到的数据库里显示的论文题目填写;
3.成果形式:分为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获奖、作品、纵向项目、横向项目等;
4.作者类型:分为独立、第一、通讯、共同第一、共同通讯等;
5.本人承担字数:论文类成果必填,并确保准确;
6.级别:2024年成果对照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》(南晓院〔2018〕30号)填写全称,如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,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,横向到账10万,SCI2区,EI期刊,EI会议,中文Ⅳ类,南京晓庄学院学报,重要出版社专著,其他出版社编著,省部级二等奖,国家发明专利,实用新型专利,专利转让5万,市主要领导人批示并采纳等;
7.2024年的成果请参考样表(附件6)填写。
四、注意事项
为避免线上填报信息出现问题,圆满完成统计工作,请务必仔细研读文件并注意如下事项:
(一)2024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只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,其他排名作者一律不登记。
(二)2024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,则由通讯作者填报成果。
(三)系统填报数据需和纸质《登记表》填报数据一致,成果证明材料一律在系统上传附件,以供审核。
(四)论文字数必须准确填写。
(五)按照规定时间分阶段报送材料。
1.文科学院及各行政部门(不含陶研院、心研院)联系人:杭冰;电话:86178136;办公室:行政楼433;
2.理工科学院及陶研院、心研院联系人:王寰;电话:86178137;办公室:行政楼432。
附 件:
1: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》(南晓院〔2018〕30号).doc
2: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_补充规定》(南晓院〔2022〕6号).doc
3:《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》(南晓院〔2018〕31号).doc
4:科研系统操作指南——2022年度成果登记与考核(教师版).pdf
科研处(研究生处、学科建设办公室)
2024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