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

发布者:王蒙发布时间:2024-11-19浏览次数:10

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,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:
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的要求,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最长周期为5年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批次开展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、2022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,现将2024年11月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结题鉴定材料要求

1.成果主件(研究报告);

2.成果附件(含著作、已发表的研究论文,限5项。著作只需提供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);

3.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媒体报道、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,限5项);

4.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

各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主持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17:00前将结题鉴定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,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“结题”中。

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收个人寄送的结题鉴定材料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、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报送本区域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,于2024年12月9日17:00前将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sjkghb@163.com。

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鉴定,鉴定结果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上网公布。

如有问题,请与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周老师、张老师、徐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3758279,025-83758517。


附件: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


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4年1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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