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,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: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的要求,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最长周期为5年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批次开展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、2022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,现将2024年11月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结题鉴定材料要求
1.成果主件(研究报告);
2.成果附件(含著作、已发表的研究论文,限5项。著作只需提供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);
3.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媒体报道、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,限5项);
4.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
各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主持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17:00前将结题鉴定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,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“结题”中。
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收个人寄送的结题鉴定材料。
二、其他事项
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、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报送本区域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,于2024年12月9日17:00前将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sjkghb@163.com。
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鉴定,鉴定结果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上网公布。
如有问题,请与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周老师、张老师、徐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3758279,025-83758517。
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11月18日